穆里尼奧接受逃稅指控 被判1年監(jiān)禁但無需入獄
據法新社報道,西班牙法庭已正式對穆里尼奧的稅務詐欺案裁決,對葡萄牙人判處1年監(jiān)禁但無需入獄,據悉穆帥需在當地時間本周二前繳納約200萬歐元的罰款。
2017年6月,西班牙檢方正式對穆里尼奧提出指控,認為葡萄牙教練在2011年至2012年間執(zhí)教皇馬時涉及兩項稅務犯罪,涉案金額約為330萬歐。據檢方披露的文件顯示,穆里尼奧在西班牙執(zhí)教期間,利用英屬維京群島及愛爾蘭等境外公司,瞞報自己通過肖像權所得收入應繳稅款。根據西班牙規(guī)定,每年偷稅漏稅金額達12萬歐元即可定罪。
西班牙檢方還認為這些避稅公司都與知名經紀人門德斯有關,穆里尼奧也是繼C羅、法爾考、科恩特朗、佩佩以及迪馬里亞等人過后另一位遭到稅務調查的門德斯客戶,檢方認為“這些公司的設立無不是為通過不透明的手段幫助被告人通過肖像權收入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