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羅珂報道
本賽季NBA常規賽結束,又到了評獎時刻,而最佳陣容對于一些球星有著重要影響。去年米切爾因為沒有進入最佳陣容損失了3000萬美元,而今年如果特雷·揚進不了最佳陣容,他也將損失一大筆錢。最佳陣容的評選最初不過是獎勵球員一兩百美金,但是現在和球星的錢途掛鉤,讓球星們越發想要獲得這份榮譽。
2011年規則改變引發爭議

1946-47賽季,NBA(當時還叫BAA)的第一個賽季,就開始評選最佳陣容了。當時,聯盟只評選最佳陣容第一隊和第二隊,由北美的體育記者和電視評論員投票,按球員得分高低排位,不分位置,每隊各5名球員。從1955-56賽季起,最佳陣容評選開始按照球員位置劃分:一名中鋒,兩名前鋒和兩名后衛。1988-89賽季起,最佳陣容“擴軍”到三套陣容——這段歷史,NBA球迷已經很熟悉了。
不過并沒有太多人注意到,入選最佳陣容的球員,其實早早就可以得到獎勵了:起初,進入第一隊的球員能夠獲得200美元,第二隊成員則可以拿到100美元。但到了2011年,NBA迎來自己的65歲生日,按位置評選賽季最佳陣容也有了55年歷史時,這份榮譽大大升值了:當時勞資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里,為保護母隊的利益,專門為新秀合同期的球員出臺了一個續約條款:如果該球員在履行新秀合同期間當選過年度MVP,或者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又或者兩次入選賽季最佳陣容(無論是第一、二、三隊),最多可以拿到一份起薪占球隊工資帽30%(比原條款多5%)的頂薪合同。當時,整個NBA只有德里克·羅斯符合上述條件,所以該條款也被稱作“羅斯條款”。不過,比羅斯早一年進入NBA的杜蘭特——2009-10賽季和2010-11賽季都入選了最佳陣容第一隊——才是真正享受到該條款的球員。2017年,聯盟又對條款進行了若干微調:比如球員在第四個NBA賽季入選最佳陣容也能夠獲得30%上限……
如此一來,負責投出最佳陣容選票的記者和評論員們變得壓力山大。
任何評選都會有爭議,何況只是100來人投票決定,NBA最佳陣容從來都不會讓所有人滿意。但在最近幾個賽季,它引發的爭議越來越大。能不能入選聯盟最優秀的三套陣容,不僅僅關乎名譽,還決定了上千萬甚至數千萬美元的收益。事關錢途,怎能不讓人眼熱,又怎能不爭得眼紅?
本賽季發揮出眾的凱爾特人當家球星塔圖姆,此前就公開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上賽季,塔圖姆場均得到26.4分(聯盟排名第10)7.4籃板4.3助攻1.2搶斷,前三項數據都創造了生涯新高,但因為綠衫軍常規賽只拿到50%勝率,比前一季低了17%,他沒有入選最佳陣容。于是,塔圖姆雖然拿到了5年頂薪續約合同,但比理論上能拿到的最大值少了超過3000萬!
名利雙失的塔圖姆直言,金錢方面的損失固然慘重,但他同樣受不了評委對自己的輕視。某匿名籃球評論員直言,自己沒有投塔圖姆一票,就是因為對其投籃選擇不感冒。在塔圖姆看來,評委完全沒有關注到,自己上賽季的投籃命中率還高過生涯平均值,38.6%的三分命中率同樣不算低。何況,凱爾特人好歹也打進了季后賽。
濃眉哥米切爾都是受害者

“有人就因為個人的某種好惡,讓另外一個人損失了3000萬美元——就算不是我,假設是下一位有機會拿到新秀激勵條款的球員——我認為這種投票機制必須做出改變。”塔圖姆坦言,“聯盟并沒有事先給媒體、給評委設定投票標準,所有選擇都出于主觀判斷。沒有‘他需要至少打xx場’、‘進入季后賽’、‘至少拿到xx分’等等。現在的投票感覺就像,‘嗯,我更喜歡這個家伙。’我們應該徹底修改相關制度了。”
塔圖姆的觀點,得到了包括有資格評選的媒體從業者在內的許多人支持。不止一名記者吐槽道,因為自己或同行的投票可能讓所采訪的球員損失錢或者多賺錢,雙方之間的關系變得“不再單純”,有時候裂痕變大,有時候又有些曖昧。從工作角度看,做評委的負面效應會不斷累積……
“作為一名主要報道NBA的記者,當得知我們的投票結果和球員薪資掛鉤時,我覺得非常非常不舒服。”《體育畫報》記者霍華德·貝克說,“這樣的規則不合適,也不明智,肯定會讓我們處于一個尷尬境地。而且說實話,我們身處這個境地時,并沒有人咨詢過我們的意見。NBA和球員工會把獎項和薪金激勵聯系起來,這使得投票結果引發的效應變得大不相同。”
在塔圖姆之前,2012年狀元秀安東尼·戴維斯已經成了“受害者”:2014-15賽季他入選了最佳陣容第一隊,但2015-16賽季因鵜鶘未能打進季后賽,場均得到24.3分10.3籃板2.0蓋帽1.9助攻1.3搶斷的“濃眉哥”無緣最佳陣容,新的一份合同也少了2400萬。和塔圖姆同年進入NBA的爵士當家球星米切爾,上賽季最佳陣容評選時比歐文少了35分,無緣最后一個后衛位置,也少賺了3000萬。
本賽季,仍然有球星的錢途和最佳陣容息息相關:剛剛率老鷹在附加賽淘汰騎士,拿到東部最后一張季后賽門票的全明星后衛特雷·揚,如果不能入選,就可能要在未來幾年少賺3500萬;在西部殺出重圍挺進季后賽的森林狼,如果要和全明星中鋒唐斯續約,后者能否入選最佳陣容,也決定了這份合同金額的最終大小。
這些球星,本就是媒體的采訪重點對象,沒人希望會搞砸與他們的關系。所以,越來越多評委不想承擔這份損人不利己的責任。有消息人士透露,下一次勞資談判,這個問題將被討論。
特雷·揚面臨巨大挑戰

不過也有在聯盟工作的人直言,當下的規則已經在上次勞資談判期間經過反復探討論證,不可能有讓所有人都滿意的方案。“這,就是最好的結果。這些獎項都是現有的,也能夠實現設立獎項的目的。”對于塔圖姆們提出的要設定參評條件的建議,相關人士認為,這會導致球員為了拿獎而刷數據,“得高分,向錢看。”由此引發的問題,不會比現在少。
在沒有找到更高的解決方案前,聯盟更傾向于維持現狀。而且,同為北美四大職業體育聯盟的MLB,也在最新版的勞資協議里添加了類似條款,比如:進聯盟不到3年的球員如果贏得MVP,最多可以拿到單季250萬美元的獎金……
貝克對此并不買賬:“但是,這些都不是我們造成的問題。我的疑惑是,NBA和球員工會兩方面都沒有考慮過我們的立場,也沒有咨詢過我們的意見,就讓我們的投票結果決定了大額合同獎金的流向。他們不應該這么做,他們需要盡快結束它。”
另外,施行了60多年的分位置評選規則,也遭到了球員的反對。比如在上賽季,塔圖姆的最佳陣容得分比歐文高,但他在前鋒位置排在喬治后面,所以無緣最佳陣容。如今,打兩個或者三個位置的球員越來越多,他們究竟該被放在哪個位置參加評選?就像這個賽季,掘金和76人兩隊的當家球星約基奇和恩比德,是常規賽MVP的兩大熱門候選,他們都是中鋒。如果只固定這一個位置,必將有一人被擠到第二陣容,這顯然有失公平。如果讓他們有資格以前鋒身份參選,就會有一名前鋒無緣第一陣容。另外本賽季煥發第二春的德羅贊,職業生涯絕大部分時間都打后衛,但本賽季在前鋒位置的出場時間占總時間的78%,他如果以前鋒身份參選,特雷·揚的入選機會不就大了?
“說到球員所打的位置,可能有一半參加評選的評委,說不好德羅贊是后衛還是前鋒,這可能會讓他們投票時犯糊涂。”塔圖姆說。不要覺得綠衫軍當家球星小肚雞腸,這已經不是入選最佳陣容獎勵200美元的“上古時代”了,即便是拿到上億美元的合同,損失幾千萬也絕不是小數目,何況這些錯失最佳陣容的球星,已經是當季NBA表現最好的前30人甚至前20人了。未經他人苦,莫勸人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