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王勤伯
關于姆巴佩欠薪仲裁的火線文章出來以后不久,巴黎圣日耳曼發表公報,表示會執行判決,保留上訴權利,同時表示俱樂部已經翻篇,專注于集體榮譽,祝福姆巴佩未來。
這實際說明,巴黎圣日耳曼已經認輸,而且不一定會上訴了?!皩W⒓w榮譽”,有點暗暗諷刺姆巴佩離隊后巴黎就拿了三冠王。
就此有一位讀者提出了一個細致的問題:姆巴佩向法院起訴大巴黎要求賠償2億多歐元,最終大巴黎只被判賠了6000多萬歐元,是否說明姆巴佩實際上也沒算贏?

由于昨天需要搶時間發稿,文章篇幅有限,也沒有等巴黎當晚的官方聲明,有些深入分析我本是準備判決書出來再做。
簡單地說,這個金額差異是因為仲裁機構改變造成的。
真正核心爭議其實只有一個:巴黎是否必須支付約5500萬歐元的工資和獎金?
在足球體系里,職業聯盟只搭理合同里簽了的金額,不會管什么形象損失之類的。按照合同欠了5500萬,那就索賠5500萬。
案件離開足球體系、進入勞動仲裁法庭后,規則就完全變了。
這時候,雙方都必須把“所有可能的法律主張一次性提出”,包括形象損失之類,否則以后就不能再主張。于是就出現“金額暴漲”。但最后,法庭仍然只支持了核心訴求。
那么,為什么“核心訴求”從姆巴佩在職業聯盟要求的5500萬漲到了6100萬呢?這個巨大的漲幅并不是利息暴增造成的,是和仲裁機構的改變有關。
根據最新的消息,有關巴黎圣日耳曼需向姆巴佩支付的款項明細(稅前)如下:
-約3666.67 萬歐元:作為簽字費第三期款項的補發(該簽字費系姆巴佩于2022年續約時約定)。
-約366.67 萬歐元:作為簽字費第三期補發所對應的帶薪休假補償。
-約1725 萬歐元:作為2024年4月、5月和6月三個月工資的補發。
-約172.5 萬歐元:作為上述三個月工資補發對應的帶薪休假補償。
-約150 萬歐元:作為2024年4月、5月和6月道德獎金(職業操守獎金)的補發。
-約15 萬歐元:作為道德獎金補發對應的帶薪休假補償。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姆巴佩在巴黎的薪水其實是以兩種名義支付的,一種是工資,一種是“簽字費”。在早先的續約報道中,簽字費一項也有被提及,但之后的報道基本上都是籠統地把簽字費算進了姆巴佩的工資總額,“簽字費”只是一種名義。
對于勞動仲裁法庭來說,所有這些合同規定的金額都算作所有“工資性收入”,都必須同時支付對應比例的帶薪休假補償。
由于足球這個工種的特殊性,這些“休假補償”在足球世界里經常被忽略或弱化,但在勞動法庭上不能不算。但這次裁決里法官強調的,恰恰是足球世界里的固定期限合同,和其他領域的固定期限合同并沒有特別的差異。
換句話說,巴黎把官司從職業聯盟拖到勞動法庭,結果多賠了約600多萬。
比較有意思的是,和巴黎圣日耳曼關系僵硬的《隊報》沒有強調姆巴佩在官司里的大勝,倒是和大巴黎關系更密切的《巴黎人報》狠狠地批評了卡塔爾人。該報認為這場判決對巴黎圣日耳曼而言是一次全面而沉重的司法失敗。法院的裁決沒有任何懸念,本質上只是適用勞動法的常規結果:姆巴佩作為雇員,在完成工作后卻未領取三個月工資,勝訴是理所當然的。
《巴黎人報》也提到了前文我所闡述過的要點:盡管雙方在庭審中抬高了索賠金額(姆巴佩2.63億歐元、巴黎反訴4.4億),但這些數字更多是“姿態”和“聲勢”。姆巴佩真正想要、也最終得到的,始終只是他應得的那部分收入。法庭判決再次確認了一個簡單卻被某些俱樂部忽視的原則:足球不是法外之地。即便是在職業足球領域,勞動法同樣具有絕對約束力。
《巴黎人報》還認為,巴黎圣日耳曼在法律上幾乎沒有回旋空間。既然俱樂部自己也承認這三個月工資確實未支付,那么繼續對抗,只會擴大敗局。其提出上訴的表態,更像是一種姿態性的聲明,而非真正具備法律勝算的行動。在這樣一個明確適用勞動法的案件中,翻案的可能性極低。在這起糾紛中,姆巴佩并不是“球星對抗俱樂部”,而是一個未被支付報酬的普通雇員。這一點,恰恰構成了案件最具象征意義的部分。
巴黎圣日耳曼將案件推至如此程度,令人費解。既然他們熟知法國勞動法,卻仍選擇強硬對抗,更像是出于情緒、驕傲或怨氣,而非理性判斷。判決要求大巴黎在官網首頁連續一個月公布完整裁決書,對俱樂部而言不僅是法律失敗,更是公開層面的羞辱。